8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因“信用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不审慎、大额消费分期业务授信管理不审慎、信用卡发卡业务资信审核不审慎、信用卡现金分期授信额度管理不审慎、授信额度动态管理不审慎、异常交易监测及管控不审慎、对催收业务考核及准入管理不审慎、对外包催收机构催收行为管理不审慎、催收业务信息安全管理不审慎、外包催收机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420万元。

该罚单中,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所涉及的问题基本覆盖从信用卡发卡到催收的全流程。其中,存在信息安全问题——催收业务信息安全管理不审慎。
同时,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4人被罚。其中,时任该信用卡中心特殊资产经营集群总经理李进对“催收业务信息安全管理不审慎”等问题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银行科技研究社》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搜索关键词“催收、信息安全”发现,近年来关于催收业务信息安全问题的罚单极少。
不过从广义的信息安全上来看,此前已有多家银行被罚,部分为“双罚”。
例如,1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上饶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饶银行因“信息安全管理不足”,被罚款3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颜恺被警告。
1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邢台银行因“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同时,时任该行信息科技总监郑永对“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
声明:本文来自银行科技研究社,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安全内参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 anquanneic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