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余杭德商村镇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等8项违法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并被罚款109.5万元。

同时,行内3人被罚。其中,该行嵇某萍、该行信息科技部高某娣均对“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该行营业部孙某征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2.25万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浙江余杭德商村镇银行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31827万元,其最大股东为一家农商行——浙江德清农商银行,后者持股比例为52.00%。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余杭德商村镇银行此次涉及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问题——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且针对“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有2人因此被罚。其中一人来自科技相关部门,另一人则未明确显示来自哪个部门。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统计,此前已有不少银行收到数据安全相关罚单,部分为“双罚”,科技相关部门人员被罚更常见。不过,2人同时因该问题被罚的,较为少见。

上一次2人被罚的数据安全罚单来自于北京农商银行。

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农商银行因违反数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被罚款100万元。同时,行内2人均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而被罚:零售金融部李某青、运行维护中心王某志分别被罚款14万元。其中,运行维护中心为科技领域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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