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AI Agent从辅助工具演进为具备自主感知、决策与执行能力的智能实体,企业内部的治理逻辑正面临根本性挑战:Agent不再是被动执行指令的代码,而是能够调用工具、跨系统操作、与人协作的智能系统。当Agent的行为边界在部署时无法被完全预知时,传统的身份管理、权限管控和责任追溯机制便难以适用。

为此,西交苏州信息安全法学所持续跟进欧盟、美国、日本、印度、韩国、新加坡等主要国家和地区在AI Agent身份管理领域的法律框架、技术标准、企业实践及真实案例,立足企业合规需求,为构建可识别、可管控、可问责的AI Agent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提供专业参考。本文结合相关治理规范与制度框架,为企业推进AI Agent治理工作提供思路。

企业AI Agent治理政策(参考

第一条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目的

建立企业AI Agent的全生命周期合规管理体系,确保Agent的部署、运行、监控和退役全过程符合各国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数据主体权益,防范法律与安全风险。

1.2 适用范围

• 企业自主开发的全部AI Agent

• 第三方提供的AI Agent(须满足政策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 涉及Agent的采购、开发、测试、部署、运维、退役全流程

1.3 责任主体

AI Agent治理委员会:负责本政策的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由法务、信息安全、业务线代表共同组成

法务部门:负责合规审查、DPIA评估、合同审核、纠纷处置

信息安全部门:负责技术安全评估、身份管理、事件响应

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Agent的合规使用和日常监督

第二条 Agent注册与身份管理

2.1 注册要求

每一个AI Agent在部署前均须完成注册,填写《Agent注册登记表》,内容包括:

• Agent唯一标识符(UID)

• Agent名称、功能描述和用途分类

• 人类监督主体(部门/用户/上级Agent)

• 涉及的数据类型和数据敏感性等级

• 涉及的工具和API范围

• 部署环境(本地/云端/混合)

• 供应商信息(如为第三方Agent)

2.2 身份证书管理

• 企业须为每个Agent实例颁发数字身份证书(X.509格式,绑定唯一UID)

• 证书须支持mTLS双向认证

• 证书存储须使用硬件安全模块(HSM)或等效安全存储

• Agent账号须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

创建→启用→定期轮换→禁用→吊销

2.3 监督主体绑定

• 每个Agent须绑定一名明确的自然人作为"人类监督主体"

• 人类监督主体的职责:审批Agent的重大操作变更、接收异常告警、对Agent行为承担监督责任

• Agent的操作权限不得超过其绑定的人类监督主体

第三条 权限管控原则

3.1 最小权限原则

• Agent的每一项权限须有明确的业务必要性说明

• 权限配置须经法务和安全部门联合审批

• 权限须有时间限制,自动过期,不得无期限授予

3.2 上下文动态授权

• 根据任务风险等级动态调整Agent权限

• 低风险任务(只读操作、不涉及敏感数据):自动授权

• 中风险任务(写操作或涉及一般数据):须部门负责人审批

• 高风险任务(涉及敏感数据、跨系统操作、涉及个人信息的自动化决策):须人工介入点(Human-in-the-loop),Agent不得在人工审批前完成执行

3.3 权限定期审查

• 每季度对Agent权限配置进行审查

• 移除不必要的权限,收回离职人员名下Agent权限

• 审查结果须记录存档

第四条 数据合规要求

4.1 合法性基础

Agent处理个人信息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数据主体单独同意

• 合同履行必要

• 法律义务履行必要

• 合法利益(须经书面权衡测试)

4.2 单独同意要求

Agent处理以下类型数据时,须在具体场景获取单独同意,不得以一揽子授权替代:

• 精确位置信息

• 生物特征信息

• 健康医疗信息

•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 金融账户信息

4.3 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PIA)

Agent涉及以下情形时,法务须启动DPIA:

• 大规模处理个人信息(日均处理超过1万人次的数据主体信息)

• 对数据主体进行自动化决策,且该决策对数据主体有法律效果或重大影响

•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 涉及跨境数据传输

4.4 数据跨境传输

Agent调用境外服务时,须确认:

• 目的国/地区有充分性认定,或

• 已签署标准合同条款(SCC),或

• 数据主体单独同意须记录跨境传输的详细信息,留存备查。

第五条 人类监督机制

5.1 必须人工介入的场景(Human-in-the-loop)

以下场景Agent不得在人工审批前完成执行:

• 涉及个人信息或敏感数据的自动化决策,且该决策对个人有重大影响

• 涉及财务资金流转的操作

• 涉及合同签署或法律文件生成

• 涉及外部第三方数据访问授权

• Agent行为异常触发二级以上告警时

5.2 人工介入时限

• 一般情形:人类监督主体须在Agent发出审批请求后4小时内响应

• 紧急情形(涉及安全事件):须在1小时内响应

• 超过规定时限未响应时,Agent须自动暂停操作并上报AI Agent治理委员会

5.3 反自动化偏信

• 人类监督主体须每季度接受一次"Agent监督有效性"培训

• 培训内容:识别Agent的输出偏差、理解Agent的能力边界、掌握干预时机和方法

• 须保留培训记录

第六条 审计与日志

6.1 日志记录要求

Agent的每一次操作须记录以下信息("5W1H"):

Who:执行Agent的标识和绑定的人类监督主体

When:操作时间(精确到秒,时区UTC)

Where:操作环境(系统/IP/接口)

What:操作内容和结果

Why:触发操作的输入或任务描述

How:调用的工具、参数和返回结果

6.2 日志保存期限

日志类型

保存期限

说明

常规操作日志

3年

一般业务操作记录

敏感数据访问日志

7年

涉及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的操作

安全事件日志

永久

直到相关诉讼时效结束

DPIA记录

5年

数据保护影响评估全套文档

变更控制记录

5年

Agent配置变更的审批和执行记录

6.3 日志安全要求

• 日志须防篡改(建议写入只读存储或区块链)

• 日志访问须有权限控制,记录所有访问行为

• 日志须定期备份,异地容灾

第七条 事件响应

7.1 事件分级

级别

定义

响应时限

上报对象

一级(轻微)

Agent操作偏差,无数据泄露

24小时内处置

信息安全部门

二级(一般)

Agent异常行为,可能涉及数据访问

12小时内处置

信息安全+法务部门

三级(严重)

个人数据泄露或疑似泄露

72小时内通知监管机构+受影响数据主体

全体治理委员会成员

四级(重大)

大规模数据泄露或严重安全事件

24小时内上报治理委员会,72小时内通知监管机构

CEO+治理委员会+外部律师

7.2 数据泄露通知要求

•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发现泄露后72小时内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报告

• 欧盟GDPR:发现泄露后72小时内向监管机构报告;严重泄露须同时通知受影响数据主体

• 通知内容:泄露的个人信息类型、可能后果、已采取的补救措施

7.3 供应商安全事件

• Agent提供商发生安全事件时,法务须在48小时内评估对企业的潜在影响

• 如Agent提供商无法提供充分补救措施,须立即暂停相关Agent运行

第八条 供应商管理

8.1 采购前评估

采购第三方Agent前,须由法务和信息安全部门联合评估:

• Agent提供商是否具有相关安全认证(ISO 42001或等效认证)

• 是否签署数据处理协议(DPA),明确数据处理责任

• Agent的日志记录能力是否满足本政策要求

• 是否支持企业的身份管理基础设施集成

• 是否接受企业安全审计

8.2 数据处理协议(DPA)

与Agent提供商签署的DPA须包含:

• 数据处理范围、目的和方式的明确约定

• Agent提供商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 数据泄露通知义务(须在发现后24小时内通知企业)

• 数据返回和销毁要求(合同终止后30日内)

• 子处理商管理(须经企业书面同意)

• 审计权利(企业有权对提供商进行安全审计)

8.3 供应商年度评估

每年对Agent提供商进行合规状态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续约决策依据。

第九条 定期审计

9.1 年度合规审计

每年由法务和信息安全部门联合对全部在用Agent进行合规审计,内容包括:

• Agent注册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身份证书的有效性和更新情况

• 权限配置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过度授权)

• 监督机制的运行有效性

• 数据处理合规性(DPIA执行情况)

• 审计日志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 供应商DPA执行情况

9.2 重大变更前审查

以下情形须在变更实施前完成审查:

• Agent涉及新的数据类型(尤其是敏感个人信息)

• Agent接入新的系统或API

• Agent的自主决策能力发生实质性变化

• Agent的部署环境发生变更

• Agent提供商发生重大变化(股权变更、业务重组等)

9.3 审计报告

审计结果须形成书面报告,提交AI Agent治理委员会审议,重大问题须上报管理层。

第十条 违规处置

10.1 内部违规追责

违反本政策的内部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置:

• 未经授权部署Agent:立即停用,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 违规授予权限:收回权限,对责任人记过处分

• 绕过人工介入机制:立即停用Agent,对责任人降级处分并全公司通报

• 伪造审计日志:立即停用Agent,责任人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10.2 外部违规处置

如Agent行为导致企业面临外部处罚或诉讼,法务须及时介入,按照本政策第七条事件响应流程处置,并保留全部证据材料。

附录:配套文件清单

文件名称

负责部门

更新频率

Agent注册登记表

业务部门+法务

每次新增/变更时

DPIA评估报告模板

法务

年度更新

数据处理协议(DPA)模板

法务

年度更新

Agent权限审批申请表

业务部门

每次审批时

安全事件响应流程图

信息安全

半年度更新

Agent合规年度审计报告

法务+信息安全

年度

监督主体培训材料

法务+信息安全

年度更新

下一期预告:

西交苏州信息安全法学所将持续推出AI Agent身份管理法治系列研究,聚焦全球主要法域AI Agent身份管理法律体系、监管规则与典型执法案例,系统解析欧盟、中国、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等经济体的立法逻辑、制度架构与规制重点,结合境内外真实司法判例与监管实践,深度阐释AI Agent在身份认定、权限管控、责任归属、跨境合规等方面的法律风险与规制要义,全面呈现全球AI治理的法治演进趋势与合规应对方向,为企业合规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与实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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