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推迟《促进先进人工智能创新与安全》行政命令的签署,表示对命令草案中的某些内容持保留意见,声称担心可能因此减缓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超越外国竞争对手的进程。美国政府方面尚未说明该命令可能会做出哪些修改,也未说明何时正式签署并颁布。根据美媒获取的行政命令草案,该命令建立了一套以“涉密基准测试”“自愿提前访问”“明确拒绝强制审批”为特征的前沿人工智能安全部署框架,核心是政府与产业界在网络安全领域的自愿合作,而非传统监管。

该行政命令指出,美国在人工智能的世界领先地位源于美国人工智能产业拥有巨大的人才储备和创新能力,以及拒绝以过于繁琐的监管扼杀创新;本届政府通过大幅削减前任政府施加的官僚主义限制,并鼓励人工智能创新,加快政府和各行业负责任地采用人工智能,从而释放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增长和经济投资;面对先进人工智能引发的国家安全考量,美国行政部门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美国政府将继续与业界紧密合作以确保最优质、最安全的技术能够迅速投入应用,以应对针对国家的威胁;美国将继续主导奉行“美国优先”原则的网络安全工作,从而既提升国家安全水平,又巩固美国在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先地位;美国政府将与私营部门合作,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和安全,实现政府和私营部门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并加强其抵御外部威胁的能力,同时保护美国的创造力和知识产权免受对手的剥削和窃取,并培养美国先进的人工智能能力。

该行政命令提出要升级美国系统以适应先进人工智能,重要行动包括:一是在命令发布后30日内,美国国家安全系统委员会应优先考虑国家安全系统的网络防御,并采取相应适当和迅速的行动;二是在命令发布后30日内,美国国防部长应优先保障国防部信息系统的网络防御,并采取相应适当且迅速的行动;三是在命令发布后30日内,美国国土安全部长应与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和国家网络总监协商,发布具有约束力的操作指令和其他适当的指导意见,从而加快并优先加强对联邦政府民用信息系统的网络防御以保护国家重要职能,建立或扩大联邦项目和网络安全服务以增强人工智能防御工具,为联邦机构、州和地方当局以及关键基础设施运营商提供网络安全工具和服务(包括酌情提供“受覆盖的前沿模型”);四是在命令发布后30日内,美国财政部长应在与国家网络总监、国防部长、国土安全部长进行磋商后,在与人工智能产业界及关键基础设施运营方自愿协作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人工智能网络安全信息交换中心,从而协调并消除软件漏洞扫描工作中的冲突,发现并验证此类漏洞,同时协调并优先安排漏洞修复及补丁分发工作;五是在命令发布后30日内,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应与国家网络总监和网络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局局长协调,确定可用于资助开发高级人工智能漏洞检测技术的申请者的联邦拨款;六是在命令发布后60日内,人事管理办公室主任应扩大美国技术力量信息网络安全专家的招聘和安置途径。

该行政命令提出,为确保前沿模型的安全部署,在本命令发布后60日内,美国财政部长、国防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长应与白宫幕僚长、总统科学技术助理和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所长协商,并酌情与其他行政部门和机构协调,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并维护一套涉密基准测试流程,旨在评估人工智能模型的先进网络能力,并确定将人工智能模型指定为本行政令所指的“受覆盖的前沿模型”的阈值,同时视情与人工智能开发者及研究人员共享此类评估结果。此类认定应由美国国家安全局局长作出,并视情况与国家网络总监、总统科学技术助理、网络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局局长以及国防部的其他代表进行磋商。二是与人工智能开发者共同设计一个自愿参与的框架。开发者可以通过该框架:与美国政府接洽以确定正在开发的模型是否符合“受覆盖的前沿模型”的定义;在计划将“受覆盖的前沿模型”发布给其他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前向联邦政府提供最多90天的访问权限;与联邦政府合作选择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使其能够尽早接触“受覆盖的前沿模型”,以促进安全创新并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该行政命令强调,政府对人工智能的审查将是自愿的,相关要求均不得解释为授权对新人工智能模型(包括前沿模型)的开发、发布、发行或分发设立强制性的政府许可、预先批准或批准要求。

奇安网情局编译有关情况,供读者参考。

美国总统特朗普原定于5月21日下午签署人工智能行政命令,但随后他突然推迟了签署仪式。特朗普告诉记者,他“踩了刹车”。

特朗普表示:“我不喜欢其中的某些方面”,并称他担心这项命令可能会减缓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超越外国竞争对手的努力。

美国媒体获得了该行政命令草案。美国政府方面尚未说明该命令可能会做出哪些修改,也未说明签署仪式可能会重新安排在何时举行。

附行政命令草案全文:

草案/决策前/仅供讨论

行政命令:促进先进人工智能创新与安全

根据美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总统权力,特此命令:

第1条:目的

美国之所以能在人工智能(AI)领域继续引领世界,是因为我们的人工智能产业拥有巨大的人才储备和创新能力,也因为我们拒绝以过于繁琐的监管扼杀这种创新。本届政府通过大幅削减前任政府对美国人工智能开发者和研究人员施加的官僚主义限制,并鼓励人工智能创新,加快政府和各行业负责任地采用人工智能,从而释放了人工智能领域巨大的技术增长和经济投资。

先进的人工智能能力使美国更加强大,但也带来了新的国家安全考量,需要行政部门、各机构及下属单位之间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随着这些能力的不断演进,本届政府将继续与业界紧密合作,确保最优质、最安全的技术能够迅速投入应用,以应对针对美国的一切威胁。我们将继续主导一项奉行“美国优先”原则的网络安全工作,从而既提升我们的国家安全水平,又巩固我们在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先地位。

美国的政策是与私营部门合作,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和安全,实现政府和私营部门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并加强其抵御外部威胁的能力;保护美国的创造力和知识产权免受对手的剥削和窃取;并培养美国先进的人工智能能力。

第2条:升级美国系统以适应先进人工智能

(a)自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日内,美国国家安全系统委员会应优先考虑《美国法典》第44篇第3552(b)(6)(A)条款中定义的国家安全系统的网络防御,采取与本命令目的相符的适当和迅速的行动。

(b)自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日内,美国国防部长应优先保障国防部信息系统的网络防御,并为此采取符合本命令宗旨的适当且迅速的行动。

(c)自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日内,美国国土安全部长应通过美国网络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局(CISA)局长,与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主任、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和国家网络总监协商,发布具有约束力的操作指令和其他适当的指导意见,从而:

(i)加快并优先加强对联邦政府民用信息系统的网络防御,以保护国家的重要职能;

(ii)建立或扩大联邦项目和网络安全服务,以增强人工智能防御工具;

(iii)为联邦机构、州和地方当局以及农村医院、社区银行和地方公用事业等关键基础设施运营商提供网络安全工具和服务,包括酌情提供“受覆盖的前沿模型”。

(d)自本行政命令发布之日起30日内,美国财政部长应在与国家网络总监、通过国家安全局(NSA)局长行事的国防部长,以及通过网络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局(CISA)局长行事的国土安全部长进行磋商后,在与人工智能产业界及关键基础设施运营方自愿协作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人工智能网络安全信息交换中心;该中心负责协调并消除软件漏洞扫描工作中的冲突,发现并验证此类漏洞,同时协调并优先安排漏洞修复及补丁分发工作。

(e)自本命令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主任应与国家网络总监和CISA局长协调,确定是否有任何联邦拨款计划有可用的相关资金,可以用于资助开发高级人工智能漏洞检测技术的申请者。

(f)自本命令发布之日起60日内,人事管理办公室主任应扩大美国技术力量信息网络安全专家的招聘和安置途径。

第3条:确保前沿模型的安全部署

自本命令发布之日起60日内,美国财政部长、国防部长(通过国家安全局局长)和国土安全部长(通过网络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局局长)应与白宫幕僚长(通过国家网络总监)、总统科学技术助理(APST)和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所长协商,并酌情与其他行政部门和机构协调,采取以下措施:

(a)制定并维护一套涉密基准测试流程,旨在评估人工智能模型的先进网络能力,并确定将人工智能模型指定为本行政令所指的“受覆盖的前沿模型”的阈值;同时,视情况适当地与人工智能开发者及研究人员共享此类评估结果。此类认定应由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局长作出,并视情况与国家网络总监、总统科学技术助理、网络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局局长以及国防部的其他代表进行磋商。

(b)与人工智能开发者共同设计一个自愿参与的框架,开发者可以通过该框架:

(i)与美国政府接洽,以确定正在开发的模型是否符合“受覆盖的前沿模型”的定义;

(ii)在计划将“受覆盖的前沿模型”发布给其他可信赖的合作伙伴之前,向联邦政府提供最多90天的访问权限,但须遵守适当的保密、网络安全、内部风险和知识产权保护、使用和不披露要求;

(iii)与联邦政府合作,选择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使其能够尽早接触“受覆盖的前沿模型”,以促进安全创新并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

(c)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授权对新人工智能模型(包括前沿模型)的开发、发布、发行或分发设立强制性的政府许可、预先批准或批准要求。

第4条:防范犯罪分子

美国司法部长应优先执行《美国法典》第18篇第1028条、第1030条、第1343条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联邦刑法,严惩任何未经授权利用人工智能非法访问或破坏计算机,或在进行此类非法访问时利用人工智能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人员。这包括入侵任何公共或私人信息技术系统,或利用人工智能代理非法访问随后用于犯罪或非法目的的数据或信息。

第5条:总则

(a)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

(ii)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与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有关的职能。

(b)本命令的实施应符合适用法律,并视拨款情况而定。

(c)本命令并非旨在,也不产生任何权利或利益,无论是实质性的还是程序性的,任何一方都不能依据法律或衡平法对美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该权利或利益。

(d)本命令的公布费用由美国国防部承担。

美国白宫

2026年5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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