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甬银罚决字〔2026〕5号)显示,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6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436.09万元。

这是继2026年5月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因数据安全问题被罚之后,中国银行系统内又一涉及数据安全的分行罚单。不过,该罚单中,因数据安全问题被“双罚”,科技部人员被追责。

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等7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315万。

同时,行内1人被罚。时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金融科技部陈某对“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这一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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