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愈演愈烈,在融入数字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保护好在我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依法应当进行安全评估的个人信息就尤为关键。
不够完美又何妨? 万物皆有裂隙, 那是光进来的地方。——莱昂纳德·科恩
针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梳理了若干值得关注的要点。
就外界对重要数据国标可能关心的一系列问题,执笔起草者作了详细解读。
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工业、电信行业数据安全保护能力,防范数据安全风险。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发布,公开征求意见;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业开源技术应用与发展的意见》;美国通过《K12网络安全法》,加强中小学网络安全保障…
在精准营销的场景下,经常会使用到广告监测数据、用户画像数据、群体特征值、评分数据等,关于这些数据的收集、使用以及共享的合规性,是当下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推动美国政府走向零信任网络安全。
《行动纲要》要求提高数字安全保护能力,包括提高全民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强化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
拜登颁布的这个对全球网络安全产业都有着巨大影响力的行政令进展顺利吗?
中国寿险行业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为服务和工作的对象,既与个人生命健康信息相关,也与金融财富信息相关,与保险标的的每一次接触,都涉及个人信息的处理。无疑,《个人信息...
由于资产管理业务涉及处理大量的投资者个人信息, 因此《个保法》的要求将影响未来具体业务场景的设计。
本文分析此项制度设计的背景和逻辑,以及其对数据主权国际竞争加剧态势下的重大影响和意义。
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和资产,有权检查被审计单...
本文将系统梳理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搭建的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规则体系,并深入讨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制度对我国数字经济国内发展与国际博弈双重面向的影响。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的背景下,内地公民的个人信息出境问题或将成为提供美股、港股等全球主要市场股票交易服务的互联网券商将要面临的新考验。
面对不断变化的监管规则,企业应积极搭建内部合规敏捷治理结构。
对于数据出境,国家已通过立法进行了规制和指导,值得医疗机构重视。
数据分类分级是实施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的基础,是真正提出落地数据安全保护技术要求的基础。
《数据安全法》规定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等基本制度外,还针对重要数据规定了重要数据目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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