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核心价值不在于“评级打分”,而在于提供一张“能力诊断与导航图”,清晰告知企业:当前隐私治理处于什么阶段?与行业标杆、监管要求的差距在哪?下一步该优先补哪些短板?
过去40年,隐私权和信息获取权经历了正面和负面影响的关键时刻,ICO整理了40件物品展示这些事件,并探讨了保护隐私权的角色。
旨在帮助小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快速便捷地创建个性化的隐私声明,以保护公众的信息权益。
彰显了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场,释放了依法从严惩处的强烈信号。
美国前高官提出扩大私营部门参与进攻性网络行动的政策和法律考量框架。
本文主要介绍积目风控负责人徐铭老师,在对抗黑灰产中的一些心得、实践经验,希望通过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路和方法。
超大型企业的最佳安全实践落地以及理想中的云安全架构的坑和对应的终局解决方案。本文会有0day惊喜哟!
对互联网企业未履行个人信息管理和保护义务的,检察机关将通过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公益损害责任,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本文将通过十五个关键词来解析《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效两年来主要变化,以记录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进程。
本文将分享反手游欺诈相关的设计与探索。
个人信息保护从来不是单点、单个场景的特定问题,而是与各业务领域、多方利益主体相互交织的重要议题。
当互联网+医疗时代的来临,医疗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伴随而来的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随着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整个系统面对的安全风险也越来越大。
没有网络空间主权,就不可能有网络空间真正的自由、秩序、发展和繁荣。
证明对象海量化以及证据与罪量的证明关系发生变化,使得在打击网络黑灰产犯罪时,对其罪量的司法证明问题成为当前的最大难题。
快速发展时,形成“中空”;抵抗风险时,盘点成“竹节”。
本文介绍了安全基线概念与建设思路。
跨境数据流的路线图将成为促进跨境数据流动的一个有益、协作、包容和安全的工具。
如果只是为了回答标题问题,两个字就可以:不是。零知识证明的核心目的是:隐藏并证明需要它隐藏的各类秘密。
GDPR已经成为欧盟向其他国家输出其监管框架的工具,但它并没有能够成为欧盟所想象地推动欧盟数字经济发展的利器。
基于网络平台表达机制的特殊性,《网络安全法》以“发现违法信息”为前提课予运营者以网络安全监管处置义务,确立了主观归责原则,要求网络安全行政处罚以运营者具有“主观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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