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美国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布局、特征,总结其治理策略的面向、趋势,或对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以及广义人工智能整体治理框架建设,有一定的启示与镜鉴效应。
CRA旨在解决两类问题,一是数字产品固有的网络安全水平不足,或者提供的安全更新不到位。二是消费者和组织无法确定哪些数字产品是安全的,或者说无法确定自身的网络安全能...
企业中的数据保护人员应了解 2023 年以来的关键转变和趋势,以便审查其现有合规义务并预测 2024 年及以后潜在的立法和监管变化。
设立专门机构引导发展、评估和应对风险,规范数据训练以避免数据泄露和不当输出,基于特定用途风险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确立贯穿大模型全生命周期的透明度制度,健全防止...
调查表明CDO正在优先考虑其机构内的信息战略或治理发展、数据驱动的决策促进和数据基础设施现代化,并将人工智能采用视为联邦CDO 2024 年的优先事项。
从美国会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看美军国防网络发展动向。
美国防部聚焦量子信息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汇聚美国政府机构、军方和私营企业的资源和能力,旨在加快推进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传感等方面的最新成果在军事领域应用落地...
《网络团队法案》主要包括三大支柱,建设欧盟安全运营中心“网络护盾”、建立以欧盟网络民兵为支撑的网络应急机制、实施网络安全事件审查机制。
我国应在明晰跨境数据治理理念、完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在国际上推广数据治理主张等方面持续着力。
通过近几年系统规划,日本已形成一套适用自身发展的技术路线和合作理念,未来或将成为中美欧不容小觑的竞争者。
美国威立雅北美公司和英国南方水务公司这两家主要自来水公司已成为勒索软件攻击的目标,导致数据泄露。
讨论了如何从“全球南方(主要指发展中国家)”视角避免互联网碎片化,以及为克服互联网碎片化可能带来的后果,需要解决哪些关键问题。
欧盟组织机构将建立内部网络安全治理流程,并逐步落实该条例规定的具体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措施。
本文介绍了该计划设立的背景和初衷,以及该计划的具体实施目标,然后基于这份报告,解读计划正式实施的近一年来,欧盟数字和转型相对于其目标的开展现状,有哪些优势和不足...
目前,世界各国政府或军方大多已将开源情报纳入其情报工作体系并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运营。
该充分性决定是欧盟和美国自2020年《欧美隐私盾协议》失效后,历时三年的谈判结晶,标志着跨大西洋数据流监管的重大发展。
法案为不同风险程度的人工智能系统施加不同的要求和义务,其提出的风险分类、价值链责任、负责任创新和实验主义治理等思路对我国人工智能立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非盟数据政策框架》提出了共同愿景、原则、战略重点和主要建议,以指导非洲国家发展其国家数据系统和能力,从而有效利用数据并从中获取价值。
旨在实现更先进的数据分析功能、清晰的治理结构,提高机构运营中数据驱动的透明度。
本文将对欧盟《关于公平访问和使用数据的统一规则的条例》中涉及企业如何参与数据流通的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解析,并与我国当前立法趋势进行对比解读,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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