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的三个新发展。
以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产业供给能力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需求为导向、人才为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提升数据安全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和实践指引。
推动数据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价值释放,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IDC观察到,数字政府数据安全建设中,引入了很多新技术、新模式、新体系。
EuroPrise认证机制能够为欧盟的数据保护提供现代化、合规化的标准,能够促进GDPR规定的一系列要求和义务。
本文在计算体系重构的背景下,提出大数据技术发展的四大技术挑战和十大发展趋势。
本文系统地回顾了物联网网络的安全需求、攻击向量和当前的安全解决方案,基于现有的解决方案,讨论了基于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物联网安全未来的研究方向。
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与安全评估、标准合同之间的关系亟需明确,便于出境认证制度的推广和执行。
以下是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数据安全法草案的历次审议报告和草案说明。
本文对《数据安全法》的立法沿革和重点条款进行解读,以期帮助市场参与者在新法生效前及时做好数据安全建设,降低合规风险。
本文中,我们尝试从具体条文出发,解构《数据安全法》的主要规制内容,并提示对企业合规可能产生的影响。
2020年,全球创造了59.0ZB的数据,一半以上(50.4%)的数据需要一定程度的保护。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美国大西洋理事会设立“新兴技术与数据的地缘政治影响委员会”,并发布《新兴技术与数据的地缘政治影响》报告,以应对数字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挑战,确保数字经济、实体经济以及...
本文对各国的数据安全保护举措和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针对我国数据安全治理现状与问题,提出四点启示。
审视和剖析目前中美数据安全领域的主要冲突和深层原因,研判美国在数据安全和数字治理领域的可能举措。
该判决对于欧盟重新夺回技术主权以及美欧跨境数据流动合作和规则博弈都将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同时,这一判决所推动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博弈态势对我国利弊并存。
企业数据泄露问题的现状如何、企业数据泄露的责任如何界定、既有法律规范如何完善,都是亟须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数据跨境流动对于贸易和安全合作都是必不可少的,欧盟和英国不应让细微的差异掩盖双方存在更多共同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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