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简述了《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条例》的背景、目的及内容,并浅谈了该条例对我国可借鉴之处。
本文根据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的发展趋势,分析国家在不同领域所面对的安全风险,不仅有助于做好安全防范准备,也有助于处理好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
第40届数据保护与隐私专员国际大会认为,任何人工智能系统的创建、开发和使用都应充分尊重人权,特别是保护个人数据和隐私权以及人的尊严不被损害的权利,并应提供解决方案...
全球最大的七家科技公司中的四家公司代表站在欧盟议会,站在全球的隐私立法者的面前,并且公开声明支持美国起草联邦的隐私法案。
苹果公司 CEO 蒂姆·库克在布鲁塞尔的数据隐私会议上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讲。他反复强调了一些近年来常被提及的话题,如苹果对用户个人隐私的重视及保障,与此同时还阐述了近...
本报告将麦肯锡全球研究所的各种研究结果总结为人工智能技术及其用途、局限性和影响,报告总结了政策制定者和企业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问题,以缓和可能伴随产生的破坏性转型。
国泰航空的940万名乘客的记录被盗,另外含有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个人信息的护照信息也可能已经泄露。据悉,此次事件还涉及到了每位乘客的具体出行地点以及客户服务代表...
《2018年个人数据保护法案(草案)》与此前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美国《2018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一起,共同呈现出增强公民对个人数据控制这一全球不可逆转的大趋势。
网络犯罪正成为互联网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2018年网络犯罪的空间也变得越来越大。
本文为洪延青对俄罗斯的数据本地化立法和个人数据的跨境传输条款作出的详细解析。
当前,亟需梳理人工智能发展现状趋势,分析其带来的安全风险,提出应对措施建议,有效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
《框架条例》解决了三件事:消除各成员国的数据本地化要求、确保成员国有权机关能够及时获取数据、保障专业用户能够自由地迁移数据。
网信动员是国防动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国家动员实践发展而产生的新型领域动员,是国防动员在信息时代的衍生,日益成为各国国防动员建设与发展新的战略制高点。国外高度...
本文提出网络立法规制的三种方法,即实体规制法、程序规制法和类型规制法,并尝试探讨三种方法的科学性。
技能树包括说明、安全观、安全治理、通用技能、专业技能、优质资源六部分。
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周二称,在Facebook 9月遭遇的安全入侵事件中,有大约300万个欧洲用户受到影响。该公司最高可被罚款16.3亿美元。
Open Banking(开放式银行业),已经悄然将全球金融科技竞争引入了下半场。其背后的金融数据共享,更是足以引发金融行业的大变革。
本文邀请了三位曾经做过或者现在正在负责IoT领域隐私安全与保护的合规工作者,从不同的视角来谈谈各自对该加州IoT法案的看法,并提出对我国物联网立法相关影响的真知灼见。
在奉行单边贸易保护主义,导致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增多的背景下,美国正在进一步强化对高新技术进出口的国家安全管控,相关动向值得关注和重视。
据称谷歌其实早在2018年三月份就发现了这个安全漏洞,只不过由于担心监管审查和声誉受损,谷歌竟然一直没有披露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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