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明确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社会现代化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民生消费升级的基础更加稳固。
本文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评估思想,现针对某省企业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项目进行可落地执行的路径探索和实践,提出相关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和要求...
未来隐私论坛FPF发布了一份名为《欧盟数据保护机构监管战略2021-2022》的报告,详细叙述了欧洲数据保护机构在2021-2022年的监管策略。
信息安全领域的合作仍将是保障上合组织未来行稳致远发展的重要领域。为应对上述挑战,需要思考以下问题。
为就一项隐私方面的集体诉讼达成和解,Zoom于上周六同意支付8500万美元的和解金。
安全专家左晓栋以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责任专家身份,发表对此事的解读。
美国统一法律委员会(ULC)投票通过了《统一个人数据保护法》(UPDPA),这是一项旨在统一州隐私立法的示范法案。
本人一直比较关注最近的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这个司法解释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我国第一部在司法实践中明确滥用人脸识别的侵权行为界定,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脸识别纠...
人脸信息是生物识别信息中社交属性最强、最易采集的个人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将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甚至还可能威胁公共安全。
研究欧盟《草案》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把握欧盟对人脸识别等新兴技术的规制态度,对我国下一步人脸识别等相关立法具有一定启发意义。
对于数据出境,国家已通过立法进行了规制和指导,值得医疗机构重视。
在我国网络安全发展受政策驱动及安全事件催化的背景下,“滴滴事件”折射出的数据安全管理问题,将为我国数据安全迎来加速发展的新拐点。
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较2020年12月增长2175万。
数据分类分级是实施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的基础,是真正提出落地数据安全保护技术要求的基础。
在这个数字化时代,全世界的政府组织在网上都面临风险,全球政府实体已成为威胁行为体中最受欢迎的目标之一。
落实上合组织元首峰会确定的政策目标还需要创造很多合作条件,其中,数据安全合作是关键。
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都在提出对重要数据处理的要求。下一步国家要建立一整套重要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在网络空间安全国际学术研究交流会上,近期热点事件的当事人对其经验和教训进行分享,中国顶级的法学专家也从法律角度介绍科学研究的伦理和法律边界,希望引起国内安全研究...
黑客称,此次Clubhouse数据库泄露是对GDPR的一次考验,所有科技巨头都在使用这样的方式收集非其用户的个人数据。法律是会选择制裁Clubhouse,还是它的存在仅是一种威胁?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数据安全执法证的产生,表明网信部门在执法机制探索上迈出重要一步。这是否意味着行业巨变就此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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