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文通过对数字守门人制度进行研究,进而分析出监管机构对大型平台从事后监管步入事前监管具备必然性以及必要性。
聚焦全球首个隐私管理体系标准(PIMS)——隐私信息管理体系,兼顾考虑国际标准ISO/IEC 27701 与中国标准 GB/T35273 的兼容性,可为企业隐私合规与全球化布局提供思路。
近年来,App成为个人信息监管的重点。有关部门制定了大量的规范与标准,持续展开专项检查,意图对App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进行规制。
本文讨论了奈和欧文斯预言的限制数据访问的弊端,进而针对侦察卫星、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太空态势感知系统等三个太空信息系统,研究提出了系统冗余带来的意想不到的益处。
网络安全标准引领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信安标委2021年“会议周”活动在武汉开幕。
作为成熟的数据合规法务应当如何在日趋激烈竞争的数据合规业务上更上一层楼,是当前所有数据合规法务或律师都在思考的问题。
4月21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人工智能法》提案,旨在建立关于人工智能技术的统一规则。
下文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与影响进行简要评述。
2021年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数据安全法》强调数据安全与开发利用平衡,保障数据安全与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并重,在规范数据安全监管与治理的同时,也给多方数据协同应用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摩根士丹利报告称,攻击者通过入侵第三方供应商的 Accellion FTA 服务器窃取了属于其客户的个人信息,导致数据泄露。
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6 年 4 月 19 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提出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
作为第一部全面的隐私法,GDPR 对世界各地的立法具有启示意义。GDPR已经实施三年,不过隐私专业人士表示,欧盟成员国之间缺乏协调统一,持续不断地更新指南也是一个艰难的...
欧盟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发布了《虚拟语音助手的指南》,针对虚拟语音助手使用过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规则细化和明确。
该判决对于欧盟重新夺回技术主权以及美欧跨境数据流动合作和规则博弈都将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同时,这一判决所推动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博弈态势对我国利弊并存。
本文通过分析境外加密技术应用态势,对照分析境内加密技术应用现状,探究我国密码产业发展趋势,为密码与数据安全服务商以及有相关需求的企业提供帮助和借鉴。
本文尝试从网络安全企业能够为贸易各方提供的电子商务安全等服务与增值,以及网络安全企业在 RCEP 下开展安全产品和服务活动的关注两方面进行分析。
数据安全法二审稿已公布,快来看看修改了哪些地方吧~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采取反间谍技术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制止境外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等间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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