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我们尝试从具体条文出发,解构《数据安全法》的主要规制内容,并提示对企业合规可能产生的影响。
数安法从数据安全与发展,安全制度,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四大领域结合整体数字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具体要求。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试点方向包括车与云安全通信、车与车安全通信、车与路安全通信、车与设备安全通信等四方面。
本文梳理欧美等国的相关规定,比较各法域对于企业进行商业性信息推送的合规要求,以为合法地发送商业性信息提供有益参考。
App 在收集使用人脸信息时存在违规现象,安全隐患较多。总的来看,存在六个方面问题。
本文通过对数字守门人制度进行研究,进而分析出监管机构对大型平台从事后监管步入事前监管具备必然性以及必要性。
聚焦全球首个隐私管理体系标准(PIMS)——隐私信息管理体系,兼顾考虑国际标准ISO/IEC 27701 与中国标准 GB/T35273 的兼容性,可为企业隐私合规与全球化布局提供思路。
近年来,App成为个人信息监管的重点。有关部门制定了大量的规范与标准,持续展开专项检查,意图对App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进行规制。
本文对《数据安全法》的立法沿革和重点条款进行解读,以期帮助市场参与者在新法生效前及时做好数据安全建设,降低合规风险。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网络弹性不等于网络安全,我们需要一个全新的视角来保障业务交付与运行!
数据跨境流动对于贸易和安全合作都是必不可少的,欧盟和英国不应让细微的差异掩盖双方存在更多共同点的事实。
近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高度关注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从政府到各类智库、学者纷纷把中国的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作为研究重点。
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提升国家网络安全的行政令》;美国参议院引入最新制华法案《2021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数据安全法草案将进行第三次审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6 年 4 月 19 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提出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
作为第一部全面的隐私法,GDPR 对世界各地的立法具有启示意义。GDPR已经实施三年,不过隐私专业人士表示,欧盟成员国之间缺乏协调统一,持续不断地更新指南也是一个艰难的...
欧盟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发布了《虚拟语音助手的指南》,针对虚拟语音助手使用过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规则细化和明确。
该判决对于欧盟重新夺回技术主权以及美欧跨境数据流动合作和规则博弈都将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同时,这一判决所推动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博弈态势对我国利弊并存。
本文通过分析境外加密技术应用态势,对照分析境内加密技术应用现状,探究我国密码产业发展趋势,为密码与数据安全服务商以及有相关需求的企业提供帮助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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