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数据安全的发展经历了数据应用、数据管理和数据安全管理体系三个阶段。
就当前信息产业发展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现状而言,我国应借鉴欧盟立法经验,在未来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设立域外适用条款,以保障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网络安全是数据本地化最重要的正当化理由。但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到数据本地化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代价,我们就不能在全面把握数据本地化成本收益的基础上,做出恰如其分...
本文为作者基于设备指纹的风控策略重新造轮子的过程记录。
海外网络安全公司估值最常见的就是PE、PS等方法,本文主要比较一下赛门铁克和Palo Alto,为啥PS相差那么大?
本文梳理分析了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工作现状,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标准化工作提出了若干建议。
近日,欧盟批准了“开放数据和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的指令”建议,旨在改善公共数据可用性与创新性,进而推动AI等数据密集型技术的发展。
2019年,数字的现实政治趋势将加剧,基于中国和美国的全球“数字 G2”格局正在形成,亦有一系列发展趋势正在逐步成型。
随着数字技术全面渗透大众日常生活,加强隐私保护毋庸置疑是正确选择。然而,在着手追寻理想的保护方案之前,我们应如何抓住问题本质、启动真正有意义的讨论?
诸如《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和《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 等隐私法规都要求企业提供 “合理的安全性” 以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下述建议将帮助您最大程度地实现这一标准。
本文梳理了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业界提供参考。
区块链处于开发和应用的早期阶段,在技术和行业应用方面都存在许多隐患,需要进一步开发研究并制定相应的规则、标准等来规范区块链技术的健康发展和合法应用。
网络安全法实施已经快2年了,欧盟的隐私保护条例GDPR也将近1年,可以看到保险行业内一些公司在1年内更新了自己的隐私保护页面措辞,还有一些公司从无到有至少建立了一些规...
本文介绍了中通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优先级,优先选择快速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的控制措施。
本文通过分析全球数据安全威胁及其治理的形势,研判国内外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总体趋势,并对我国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关建议。
本文从数据可携权的全球立法现状入手,讨论其对互联网企业在数据保护及竞争方面产生的影响。
在印度,确实有必要制定一部强有力的隐私法来重点保护个人权利,但其数据本地化授权条款并不完全符合隐私目标。
美国、德国、日本、英国等都制定了国家网络空间战略,维护和争取网络空间中的优势地位,特别是网络空间安全成为关注的热点。
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发布《适合年龄的设计:在线服务的行为守则》草案文件,就如何确保在线服务妥善保障儿童的个人资料提供了涵盖16项标准的实用指引。
本文为《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主要起草人陈长松对指引的若干内容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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