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 一(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54)

科学数据共享平台是我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2014年及2018年,分别对全国各个省份的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进行了检索,经检索,2014年,天津、山西、吉林、上海、浙江、江西、湖北、广东和陕西等9个省份建有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2018年广东和陕西2个省份建有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以这两次检索的数据为基础,从平台的网站页面、数据资源、数据获取和共享服务等4个方面对这9省份的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进行对比分析。

1 网站页面

在网站页面方面,2014年,在已经建设了数据共享平台网站的9省市中,仅陕西省的数据平台拥有独立网站,其他的网站都是在大平台网站下的二级网页。网站的导航功能设计不一,但至少都包括了基本的平台简介,绝大部分的网站都具备了数据展示或资源导航功能。天津、山西、浙江、上海、山西等省份的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还具备了面向用户的交互服务功能。但从实际操作的结果来看,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2018年,只有陕西、广东两省建有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而陕西省的数据平台网站从原本独立运行的网站变为二级网页。

2 数据资源

在数据资源方面,2014年,已建成的9个省级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拥有的数据量普遍较大,且涉及的领域广泛。从能够获取到原始数据的山西、上海、湖北、陕西4个省级平台来看,数据资源的表现形式丰富多样,有文本、数据表、图像、图谱、视频等。2018年,对于广东省和陕西省的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其数据资源涉及领域没有发生变化,但因无法获取原始数据,所以数据的表现形式无法判定。

3 数据获取

在数据获取方面,2014年,只有湖北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的数据库能够全部浏览,其他省份的网站均存在不同程度浏览障碍的情况。有2/3的网站都具备检索功能,且大多数为元数据检索。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除了具备元数据检索功能外,部分数据库还能实现原始数据检索。而到2018年,对于仅有的广东和陕西两个省份的数据平台网站上所展示的数据库均无法联通,也不能检索。

4 服务功能与服务效果

在服务功能与服务效果方面,2014年,除浙江省和广东省外,其他7个省份的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都能实现不同程度的开放共享,山西省、上海市和湖北省的科学数据共享平台设定了数据分级开放权限。山西、湖北和陕西3个省拥有较多的共建共享单位。而到2018年,仅有的广东和陕西2个省份的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的数据均不能共享,也无法获取共建单位信息。

5 存在问题

经过上述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目前,省级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建设中存在如下问题。

(1)科学数据的定义和类型还不明晰。绝大部分平台称为“科学数据”,但也有平台称为“科技数据”或“数据资源”。而且从实际建设内容来看,有些平台将动植物种质资源数据或者大型仪器检验检测数据也加入了科学数据的范畴。

(2)平台系统的独立性不强。绝大多数平台并没有独立运行的网站系统,而是处于其他系统下的二级页面。二级页面与独立网站相比,在平台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可扩展性、可被用户检索和获取的便捷性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了平台后续的提升扩展。

(3)平台网站的服务功能较为单一。9个省份平台网站的服务功能主要集中于数据浏览、检索、查询、下载和可视化展示,而一些更具交互性的服务功能,如用户社区、论坛、移动端服务等功能鲜少涉及,仅有的一些用户热线或者在线客服功能也不能顺畅使用。

(4)侧重数据内容的建设而非数据服务。目前,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主要着眼于“建”,平台网站建设聚焦于集成更大规模、更多类型、更广领域的科学数据资源,而关于数据管理、数据组织、数据分析、数据出版、数据传播、数据利用等涉及数据共享方面的功能涉及较少。

的网站系统,而是处于其他系统下的二级页面。二级页面与独立网站相比,在平台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可扩展性、可被用户检索和获取的便捷性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了平台后续的提升扩展。

6 建议

9个省份的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网站的建设现状的分析,为省级层面开展科学数据共享提供了经验借鉴,但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还需要国家和地方在多个方面继续开展研究并积极实践。

(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在已经出台的《国家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一系列更具有操作性地政策文件,对于科学数据的数据标准,数据价值、数据质量,数据审核、汇缴、使用、共享,数据监管、数据安全等方面制定更为明确、统一、详细的操作细则,为科学数据共享的落地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2)创新组织管理形式。成立由省政府领导,各个领域牵头单位参与的协同工作小组,打破科学数据孤立、分离的局面,通过协同工作小组解决科学数据共享中有关制度建设、任务分工、共享管理、权益分配等方面的问题。

(3)形成持久的工作流程。组织开展省级范围内的大规模科学数据资源调查,摸清地区科学数据资源的基本状况,建立常规性、持久性的科学数据调查、汇缴、审核、共享工作流程,为数据源头上为科学数据共享奠定资源基础。

(4)探索地方科学数据管理运行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更应该结合本省实际,在科学数据共享的制度安排、机制研究、共享模式、数据安全、技术应用等方面创新实践,推动省级层面科学数据共享发展。

来源:《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19,(3):18~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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