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近日,美国纽约州参议员Kristen Gillibrand公布了一项关于数据保护(Data Protection Act)的新提案,其中要求建立一个全新的独立联邦机构——数据保护局(Data Protection Agency,DPA)来定义、仲裁和执行数据保护的规则。

Gillibrand提出,消费者可以向DPA进行投诉,从而引发对数据滥用行为的更大规模调查,有可能还会牵涉到Google和Facebook等互联网巨头平台。另外,如果发现一家公司滥用消费者数据,DPA可以采取民事处罚或寻求禁制令(通过法庭命令的形式实施的司法救济措施)。

这项提案旨在赋予消费者新的数据权利,并希望能够控制科技公司在数据收集方面的行为。当地时间2月14日,Gillibrand在个人博客上点名了科技巨头Google和Facebook,并表示“这些公司用我们的私人生活数据建立起了数据帝国,他们用越来越复杂的算法来处理这些信息,并从这上面赚了很多钱。”

Gillibrand在个人博客上发表了此提案的内容。

据Gillibrand介绍,除以上调查工作外,DPA还将直接与科技行业合作,推动隐私增强技术(PETs)的发展,该技术“将降低甚至消除对个人数据的收集行为”。理论上,这些技术将使互联网行业摆脱隐私付费的商业模式。DPA还将研究新出现的技术威胁,比如深度伪造(deepfakes)等,并就如何监管它们向国会提出建议。

南都记者注意到,2018年5月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生效后,欧盟成员国率先设立了类似的数据监管机构(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据统计,去年GDPR实施满一年时,11个欧盟国家的数据监管机构已经作出了55,955,871欧元的罚款。

Gillibrand也借欧盟的数据保护监管机制为她的提案辩护。她写道,“几乎所有其他发达经济体都建立了一个独立的机构来应对数据保护的挑战,美国在这方面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目前主要负责与消费者数据保护相关的调查工作。但近年来,据外媒报道,美国民众对FTC的信心骤降,部分原因是一系列监管科技巨头平台的措施令民众失望。

去年7月,FTC因Facebook涉嫌滥用数据而对其处以50亿美元的罚款,但它几乎没有限制Facebook此后的不当行为。此外,该机构还就YouTube涉嫌违反《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COPPA)对其处罚1.7亿美元,但现在针对儿童内容的大部分监管责任却落在了平台创作者而非平台身上。

有观点认为,虽然这项提案获得两党支持的可能性很小,但许多立法者认为这对隐私立法的推进是必要的。

据悉,该提案受到了包括美国电子隐私信息中心(EPIC)在内的各种消费者组织的支持。EPIC的公共政策主管Caitriona Fitzgerald赞赏了Gillibrand的努力,她说道:“美国面临着隐私危机。我们的个人数据正受到攻击。国会必须建立一个数据保护机构。参议员Gillibrand提出了一项大胆且颇具雄心的提案来保护美国人的隐私。”(李慧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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