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主席习近平6月10日签署了第八十四号、第八十五号、第八十六号、第八十七号、第八十八号、第八十九号、第九十号主席令。

第八十四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此前消息,数据安全法草案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6月7日-6月10日)上进行第三次审议。

草案第一次审议稿的内容主要包括:

  • 确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管理各项基本制度;

  • 明确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 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规定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

  • 建立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和推动政务数据开放的制度措施。

草案第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 一是对草案中的数据安全等用语的含义予以完善。

  • 二是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和重要数据保护制度。

  • 三是充实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规定。

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数据安全工作的统筹;

  • 明确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实行更严格的管理制度;

  • 要求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不得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碍;

  • 进一步完善保障政务数据安全方面的规定;

  •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全文发布

数据安全法草案三审:拟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数据安全法草案二审:将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和重要数据保护制度

数据安全法草案即将亮相:将确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应急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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