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2021年8月20日,广受中外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正式通过,这翻开了我国个人信息立法保护的历史新篇章,也是全球个人信息法治发展的重大里程碑。

《个人信息保护法》全文以总计8章74条的篇幅,在总则、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多个层面设计和建构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框架,在条文内容上反映了立法者吸收接轨国际立法、探索开创中国路径的制度努力,特别是在规范设计上呈现了众多亮点。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可以期待,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科学、系统、全面的顶层设计之下,后续随着监管执法举措的不懈推进、司法裁判规则的不断丰富、多方参与共治的持续培育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的深入开展,置身代码世界的广大人民群众将长久拥抱个人信息合法权益受保护、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受规范、个人信息合理利用受促进的数字治理新生态。——吴沈括,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博导、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联系微信:shenkuowu)

吴沈括

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博导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唐林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网络法治国际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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