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染

死于数字时代:美国科罗拉多州新颁获取数字资产的法律

文 / Molly Zwerdlinger

译 / 徐慧碧

在没有法律问题的情况下处理死亡是很困难的。负责管理遗产的人需要确保所有资产得到核算和保护,虽然我们大多数人希望资产能够在爱人去世时自行处理。

作为婴儿潮一代和X时代的成员,我们将面临死亡时如何处理其数字资产的危机。尽管我们与数字世界互动的方式在过去三十年中发生了巨大变化,但这对于科罗拉多州的律师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科罗拉多州已经认识到这一即将到来的危机,并颁布了一项新的法律。 修订后的《数字财产受托访问统一法案》解决了数字时代死亡的潜在问题。

新法案将数字资产定义为:“个人拥有权利或利益的电子记录。”这个定义很广泛,可能包含许多特定资产:社交网站、电子邮件、电子商务账户、照片分享网站、音乐和视频帐户,以及电子访问商店帐户、信用卡、银行帐户和奖励福利,以及在线游戏和其他网页。数字资产的定义需要采取广义的理解,因为法律的变化无法跟上数字世界快速的技术进步。

该法案规定了在多种情况下对数字资产的授权访问,包括根据遗嘱、授权委托书、委托管理,由遗产代理人或受托人,以及数字资产的保管人访问数字资产。本文将解释该法案在委托人去世后,由其委托的遗产代理人或继任受托人访问数字资产的程序。

1、遗产代理人的授权访问权限

如果经过已故用户的同意,则用户遗产的遗产代理人可以请求访问该数字资产。可以是通过数字资产的保管人(通过使用在线工具)或是通过最终的遗嘱同意访问数字资产。授权访问的关键是“同意”。如果用户同意,则遗产代理人有权通过向资产保管人发送书面请求、用户死亡证明副本、遗产管理证书或遗嘱执行人授权书(如果需要遗嘱认证)或小型遗产宣誓书(如果不需要遗嘱认证),以及最终遗嘱的副本。

对于从业者来说,在客户最终的遗嘱中授予遗产代理人访问数字资产的权利非常重要。如果没有这项授权(同意),遗产代理人可能会在客户去世后难以获得授权访问数字资产。法律已经改变规定允许访问数字资产,因此我们在客户的遗产规划文件中起草的权限也需要改变。

2、受托人的授权访问权限

当一个人创建信托并在不久之后去世,该信托应该有一个继任受托人。继承受托人可以要求数字资产的保管人披露已故用户发送或接收的电子通信内容以及电子通信目录。为了获取此信息,继任受托人需要向资产保管人发送书面请求,以及信托的认证副本(包括披露电子通信的同意)和信托证书。

从业者应在信托中加入语言,同意委托人在他们去世后披露电子通信和其他的任何数字资产。如果没有这种授权,继任受托人就不可能获得死者的任何数字资产。

3、联邦法与国家法

虽然新法案旨在使科罗拉多州的数字资产的获取和处置更加灵活,但目前尚不清楚该法案对联邦法律适用的影响。由于并非所有数字资产都具有位置或实际地点,因此可能适用多项法律。

目前联邦通信隐私法与新的科罗拉多法案之间存在紧张关系。《联邦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规定,未经授权、有意故意访问计算机从而获得金融机构财务记录中包含的信息是非法的。财务记录可以仅仅是客户与金融机构的关系有关的记录。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在线银行对账单。如果一个家庭成员去世并且你使用她的登录信息来访问她的银行对账单,那么你就违反了《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根据联邦法律,这被视为未经授权的访问。

那么,问题来了,授权访问是如何构成的?《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没有涉及受托人如何获得访问权限。科罗拉多州正试图修复这个法律漏洞。根据科罗拉多州法律,只要受托人具有作为遗产代理人或受托人的权力,受托人现在可以访问数字资产,例如在线银行对账单。这造成了联邦法律和科罗拉多州法律之间的潜在冲突。只要用户同意,科罗拉多州法律允许受托人访问数字资产,但联邦法律对受托人是否是经过授权的用户保持沉默。

4、结论

修订后的《数字财产受托访问统一法案》通过允许受托人(如遗产代理人和托管人)访问已故用户的数字资产,创造了灵活性。由于联邦法律对于受托人获取数字资产的权限保持沉默,科罗拉多州法律是否会影响保管人根据信托的请求披露信息的决定,现在判断还为时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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