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发布报告称,外国政府正在利用“非关税攻击”,针对美国科技公司实施歧视性运营限制与利润攫取。例如,2024年欧盟对美国科技公司罚款67亿美元,相当于欧盟关税收入的近20%,表明监管罚款已成为其财政收入重要手段。全球范围内,美国科技公司近十年因反垄断或数据保护问题被罚款超300亿美元。除罚款外,各国还采取了数字服务税、强制数据本地化与技术转让等歧视性政策,限制美国企业创新能力。报告建议特朗普政府系统追踪“非关税攻击”影响,将其提升为贸易谈判的最高优先事项,并通过协调外交、贸易执法和报复措施来予以应对。

作者| 伊婧煜 工程师

12月1日,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发布报告称,外国政府正在利用“非关税攻击”,针对美国科技公司实施歧视性运营限制与利润攫取。

第一,“非关税攻击”已成为新型贸易武器。“非关税攻击”具有四大典型特征:一是采取非市场化的监管逻辑,例如多国推出的“数字服务税”按企业总营收而非利润计征,即使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仍需纳税,其实质效果为抬高美国大型科技平台的经营成本,限制其在当地市场继续扩张空间。二是实施价值提取机制,采取高额罚款、强制基础设施投资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相关企业的固定投入。三是采取精准化的监管策略,通过对监管对象设置较高规模门槛,仅将少数几家美国科技巨头纳入监管范围,进行选择性执法。四是推行削弱外国企业竞争力的安排,如部分国家借助竞争政策、数据监管等工具,强制美国科技企业公开API 文档、排名算法、推荐系统逻辑等核心商业秘密,削弱相关平台的技术优势与生态黏性。

第二,“非关税攻击”将削弱美国的创新与技术领导力。一方面,各国对“非关税攻击”的滥用将显著提高美科技企业的合规成本。报告测算,欧盟对数字产业的严格监管可能在2024—2030年间累计使美国大型科技公司收入损失达约2.2万亿美元,并挤占企业本应投向前沿技术研发的资源。另一方面,美国企业被压缩的市场空间可能由中资企业进一步填补。报告提出,包括欧盟等国对于中国企业的监管力度明显更轻,在客观上为字节跳动等中国平台企业在欧洲及其他地区快速扩大数字市场份额提供了机会,从而对美国在全球数字产业版图中的主导地位构成更深层次挑战。

第三,美政府应采取行动及时应对“非关税攻击”。一是将相关攻击措施纳入监测机制。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牵头,在年度《国家贸易评估报告》中针对“非关税攻击”增设专门章节,统计评估各国对美数字企业的相关攻击措施。二是在贸易谈判中将消除“非关税攻击”列为优先议题。在未来数字贸易规则谈判中,提高数字领域非歧视性义务与开放承诺的规则水平,使其具有更强的法律约束力。三是采取必要的反制手段,利用“301调查”等工具,对其他国家在美开展经营的企业发起相关调查,提升威慑效应。

报告认为,“非关税攻击”带来的影响已超出对美科技企业经营造成的不便,而可能对美国国家竞争力与国家安全产生影响,美国需要以更系统化的战略视角,将这类攻击作为新的外部风险类别加以准确识别、持续记录、前瞻预防并有力应对,以维护其在全球数字经济中的技术优势和制度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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