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在金融数据出境过程中造成危害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安全风险,金融业机构应遵守我国数据出...
本文立足汽车行业,通过研究欧美数据跨境监管要求并进行对比,提出完善我国数据跨境管理的启示。
基本趋同。
从北京上海两地监管部门公开的数据中可窥见目前企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的整体进展。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与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医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成为全国首个数据合规出境案例。
开展跨境处理活动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申请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应符合GB/T 35273《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和...
在网站上公布他人个人信息,一不小心就可能构成跨境传输,这合理吗?
本文主要梳理在参与境外国际仲裁、诉讼的场景下,当事人向外国仲裁机构、法院提供存储于境内的数据和个人信息...
德国黑森州数据保护机构对浏览器拼写检查功能发出警告。
认证制度作为我国个人信息出境制度之一,既能够有效化解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风险,又为企业合规提供了可预期的...
对数据出境管理制度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文件作了解读。
报告总结了七国集团促进可信跨境数据流动的政策和举措,具体内容包括单边政策和法规、政府间进程以及技术和组...
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将认证作为传输工具的指南》全文翻译。
本文件作为认证机构对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进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认证依据,适用于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
本文特汇总了12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通道的通知。
推动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引领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
欧盟日本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深入。
美国发布欧美数据跨境传输行政命令,欧盟委员会计划启动通过程序。
隐私盾2.0即将揭幕。
《网络安全法》第37条是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管理制度形成中的重要根基,地位重要、作用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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