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模式:个人征信公司(Credit Reporting Agencies)、面向垂直领域的个人数据公司(Consumer Reporting Agencies)和数商(Data Broker)。
本文以判断公式为抓手,对《最终规则》的核心要点进行了系统梳理,通过禁止、限制、豁免交易三个案例场景,展现《最终规则》对企业的深远影响,助企业合规应对。
本文将重点回顾拜登政府自签署《14117行政令》至发布《最终规则》之间的规则制定情况、《最终规则》的关键内容及与《防止受关注国家获取美国人大规模敏感个人数据及政府相...
旨在推进实验、知识、研究三大类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促进以数据驱动的交互式研究模式,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爆发式增长。
中美“数据脱钩”法规落地。
本文讨论的问题聚焦于,《保守国家秘密法》能否阻却跨境诉讼中的证据提交?中国企业能否据此主张其证据无法跨境提交?美国法院又将采用何种标准去判断?
思路没有变化。
本文简要介绍了美国联邦政府数据中心建设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并以美国国家能源研究科学计算中心为例,对其组织体系、管理运维进行分析,最后针对我国数据中心建设提出建议...
限制公权力。
该法案反映出数字时代美国数据隐私保护的价值理念,在制度设计上既考虑了增强个人数据权利的国际趋势,又有很多有利于数据价值释放的内容,比如“选择退出”机制、有限的私人...
该草案旨在建立国家隐私标准,为美国的消费者隐私和数据安全确定明确的规则,并增强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执法能力,从而实现对公民隐私和数据安全保护。
本文将对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改革中的数据安全审查规定做一梳理,以期为我国数据安全审查制度的构建提供有益参考。
本文关注美国SEC针对会计师事务所从域外调取信息的权力和实践。
美国印太司令部转向以数据为中心的指挥控制:建设任务伙伴环境;实施零信任解决方案;解决数据挑战。
美国陆军确定获取信息优势的五项基本任务:一是促进决策;二是保护友好信息;三是通告和教育国内受众;四是通告和影响国际受众;五是开展信息战。
美国SEC启动问询或专门调查时,要求被监管方提供信息的权力概述。
随着欧盟GDPR、美国CCPA,以及我国《网络安全法》等法规的实施与监管,隐私合规与数据安全治理成为企业当前亟需解决的一大安全任务。
后GDPR时代美国隐私保护呈现出隐私保护力度整体提升,数据保护权利尚存争议;数据共享、出售成规范重点,多种监管方案提出;监管模式选择成重要争议的特点。
这项代号为“夜莺计划”的项目似乎是硅谷巨头谷歌为获取个人健康数据、在庞大的医疗保健行业建立立足点所实施的一系列重大计划中的一项。
为解决以文档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弊端,美国着手建立以实时监控为基础的基于风险的绩效评价,并且这个评价将最终被纳入上级官员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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