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以OPPO安全应对行业挑战所作出的实践为例,重点介绍OPPO互联网DevSecOps实践,更准确的说是从传统SDL到DevSecOps转型的实践。
在我看来,CBPR和TPP一样,都显著体现了美国政府的战略利益。通过强迫各参与国同意一个基于低水平保护的个人信息跨境流动制度,使得各国的个人信息便利地向美国聚拢。
从安全方面的视角观察相关技术的发展。
2020年1月,世界经济论坛发布《无密码身份认证:安全数字化转型的下一个突破》报告。在最新一期赛迪译丛中,赛迪智库信息化与软件产业研究所对报告进行了编译。
根据ImmuniWeb研究,几乎所有网络安全公司都在线暴露了包括PII和密码在内的敏感数据。
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开展是对金融业过去二十年信息安全工作的全面检验和挑战,并且让信息安全工作再次聚焦数据安全这一核心任务。
欧洲议会发表了《欧洲数字主权》报告,从数据经济和创新、隐私和数据保护以及网络安全、数据治理和在线平台的行为三个方面介绍了欧盟的顾虑和已经采取的主要措施,并从构建...
中国银行认真落实监管要求,积极借鉴同业经验,持续完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体系,在管理理念、制度规范、技术应用等方面努力探索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新举措。
身联网技术在提供巨大的社会福利与健康福祉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数据风险。
疫情充分暴露出网络信息技术安全在不同地区和领域的发展不均衡,现有关于犯罪治理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的缺陷被放大,并且借由社会公众的恐慌情绪进一步发酵。
作为欧盟数据治理战略的一个根本转变,信托项目将数据共享列为公民的义务。
《数据安全法(草案)》出台于我国国家通信信息技术发展应用从量变到质变的特定时期,承担了“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的历史使命。
在高度不确定外部环境背景下,我国数据安全立法应避免“闭门造车”,要为全球数据安全立法树立标杆和典范,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
随着航空业数字化的深入,航空软件和网络安全已经关系到每个人生命安全的“生死簿”。
《数据安全法》的定位问题是系统规划国家数据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理论问题,明确其价值与体系定位对进一步讨论其基本原则、具体条款和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英国和欧盟都开始新一轮数字贸易政策制定,二者战略方向迥异。由小见大,逆全球化、强区域化的趋势已向网络空间蔓延,数字保护主义的博弈将愈演愈烈。
研究CCPA的内容和创新点,对制定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方案具有参考意义。
目前的金融数据出境监管规定和要求较为严格,但也有较多不明确之处。
指南要求,数据持有者与第三方共享个人数据时需征得个人同意;当个人明确反对不接收非电子直销通信时,相关公司不应当继续进行相关数据爬取和通信活动。
浅析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机遇与挑战,安全保障与合规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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