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全方面的视角观察相关技术的发展。
安全圈已经被“以攻促防”思维主导太久了,要转变观念变外挂安全为内生,就得看看华为倡导的扎实的安全工程思想。
作为欧盟数据治理战略的一个根本转变,信托项目将数据共享列为公民的义务。
《数据安全法(草案)》出台于我国国家通信信息技术发展应用从量变到质变的特定时期,承担了“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的历史使命。
在高度不确定外部环境背景下,我国数据安全立法应避免“闭门造车”,要为全球数据安全立法树立标杆和典范,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
随着航空业数字化的深入,航空软件和网络安全已经关系到每个人生命安全的“生死簿”。
《数据安全法》的定位问题是系统规划国家数据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理论问题,明确其价值与体系定位对进一步讨论其基本原则、具体条款和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英国和欧盟都开始新一轮数字贸易政策制定,二者战略方向迥异。由小见大,逆全球化、强区域化的趋势已向网络空间蔓延,数字保护主义的博弈将愈演愈烈。
研究CCPA的内容和创新点,对制定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方案具有参考意义。
目前的金融数据出境监管规定和要求较为严格,但也有较多不明确之处。
指南要求,数据持有者与第三方共享个人数据时需征得个人同意;当个人明确反对不接收非电子直销通信时,相关公司不应当继续进行相关数据爬取和通信活动。
浅析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机遇与挑战,安全保障与合规风控。
数据安全的春天已经到来了,但未来的路任重道远。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对欧盟法院这一重要判决明确表示欢迎,认为该判决强调在向第三国转移个人数据的情况下隐私权是基本考量。
跨境数据流的路线图将成为促进跨境数据流动的一个有益、协作、包容和安全的工具。
本次研究从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国外企业“引进来”两个视角出发,深入分析《数据安全法(草案)》对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的影响。
零信任,不是没有信任,而是基于数字身份更安全地访问需要被防护的数字资源。
目前甲方安全面临的环境,形势都在发生巨变。网络安全法后,老板们普遍接受了网络安全干不好,自己会进去的观点。但回头检视公司安全团队后,觉得安全团队和负责人能力不够...
《数据安全法 (草案) 》在构建中国特色的数据安全治理与保障体系,落实数据主权,保障数据安全方面,做出了非常有益的尝试,但仍应当明确和细化监测数据活动的重点任务。
Tala Security报告显示,全球99%的网站JavaScript插件面临攻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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