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立场文件导读

一、概况

2023年7月21日,哥斯达黎加发布《关于在网络空间适用国际法的立场》(下称哥斯达黎加文件,文件原文及翻译见文末),成为中美洲首个系统阐述网络空间国际法立场的国家。作为永久中立国与拉美数字经济新兴体,哥斯达黎加在文件提出了兼具区域特色与规则创新的主张。

二、核心内容

除了导言外,哥斯达黎加文件从国际法在网络空间的适用、国家责任、和平解决争端、主权、不干涉、审慎、国际人权法、使用武力、国际人道法与中立10个方面对网络空间国际规则适用进行了详细阐述,其核心观点如下:

  • 国际法在网络空间的适用:现有国际法完整适用于国家及非国家行为体对信通技术(ICTs)的使用,并对其加以规制;具有非拘束性和自愿性的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并非是在网络背景下对现有国际法的替代,而是对后者的补充。

  • 国家责任:网络行动如果可归因于一国并涉及其国际义务的违反,则可能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引起一国的责任;必须对法律归因与技术和政治归因过程加以区分。网络反措施可以针对非网络国际不法行为采取;反措施可由受害国采取,同时第三国可针对违背“对一切”(erga omnes)义务的行为或应受害国请求采取反措施。

  • 和平解决争端:《联合国宪章》第2.3条和第33.1条中概括的和平解决争端的习惯原则适用于涉及网络行动的事实或法律争端。

  • 主权:当网络行动造成受害国境内网络基础设施(不论其所有权)物理损害或功能丧失时,或网络行动构成对政府职能的篡夺时即可能侵犯主权;网络间谍活动可能构成对国家主权的侵犯。

  • 不干涉:对他国“有权自由决定事务”使用“胁迫”方式可能构成被禁止的干涉;“胁迫”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且其成立不以实际干涉成功为前提,单纯的干涉威胁或试图干预另一国保留领域(domaine reservé)的行为也可能违反不干涉原则。

  • 审慎:各国必须对其网络行使合理的警戒,以履行审慎义务,一方面要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或防止其领土被用作有损他国权利的行为,另一方面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防止造成重大跨境损害或将风险降至最低。

  • 国际人权法:应尊重并保护女性、LGBTQI +群体的网络权利;对于网络空间中为保护国家和个人权利而对个体人权施加的限制,必须经过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和相称性的评估。

  • 使用武力:如果网络行动能够造成类似于传统武器造成的伤害或破坏(如关键基础设施永久失效),则可能构成被禁止的使用武力行为;武力攻击是最严重的使用武力形式,对网络行动是否构成武力攻击的判断应基于比较这类行动与传统武力攻击的规模与效果来进行;武力攻击可归因于国家时才会触发《宪章》第51条下的自卫权。

  • 国际人道法:

    (1)国际人道法的可适用性:确认国际人道法适用于武装冲突中信通技术的使用。

    (2)网络行动和武装冲突:网络行动可能作为正在进行的武装冲突的一部分发生,另外诉诸网络行动可能会引发武装冲突的存在;在实践中,仅靠网络行动不太可能达到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所要求的烈度门槛。

    (3)国际人道法的既定国际法律原则:人道原则、必要性原则、区分原则和比例原则可适用于网络空间。

    (4)禁止攻击民用物体:一方面,构成国际人道法下的攻击并不要求物体遭受物理损坏或人员的伤亡,另一方面,单纯的网络入侵和数据外泄并未达到国际人道法上攻击的门槛;国际人道法对民用物体的保护应延伸至民用数据。

    (5)禁止不分皂白的攻击:释放一种旨在传播并不可控地造成有害影响的计算机病毒,构成被禁止的不分皂白的攻击。

    (6)预防措施:预防措施分为“积极预防”(网络行动实施过程中,防止或减轻平民伤害风险,要考量可能对妇女、LGBTQ+等弱势群体造成的不同影响)和“消极预防”(保护平民免遭军事网络行动造成的危险,部分措施可能需要在和平时期即实施)。

    (7)作战手段和方法的选择:武装冲突各方被禁止使用国际人道法明确禁止的作战手段和方法,例如毒药或有毒武器;这意味着,旨在或预期导致供水中毒的网络行动被国际人道法明确禁止。

    (8)对新型网络军事力量的法律审查:各国在研究、开发、获取或采用任何新型武器、作战手段或方法(包括网络作战手段和方法)时,必须确定其是否在某些或所有情况下被国际人道法或其他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所禁止。

    (9)信息和心理行动:国际人道法对武装冲突期间的信息和心理行动(包括通过数字通信平台进行的行动)设定了重要限制;各方还应在信息和心理行动的策划与实施中融入性别视角。

    (10)专门保护:对医疗人员、救援物资等特定人员、物体和活动应提供专门保护,包括对相关数据的保护。

    (11)尊重和确保尊重国际人道法之义务:这一普遍义务意味着在和平时期就需采取某些与使用信通技术相关的额外措施,以确保在发生武装冲突时尊重国际人道法。

  • 中立:武装冲突中不得利用中立国网络基础设施实施攻击;中立国有义务制止境内网络设施被用于敌对目的。

三、评析

哥斯达黎加文件立场鲜明、内容详尽地回应了网络空间国际法适用的主要焦点问题,且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独特诉求。首先,哥斯达黎加的立场形成直接受到2022年严重勒索软件攻击事件的影响。这一经验教训直接转化为文件中对功能丧失等侵犯主权情境的特别关注,以及对勒索软件等网络行动的高度敏感,体现了中小国家基于切身风险的规则创新逻辑。其次,哥斯达黎加文件在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等部分都数次强调对妇女和LGBTQ+等弱势群体的保护,这种重视根植于、也反映出拉美国家在性少数群体平权上较为包容的环境。最后,作为永久中立国,哥斯达黎加在文件中的不少观点也呈现出中立平衡的特色。一方面,哥斯达黎加文件的65段中,国际人道法的部分多达25段,篇幅占比近四成;另一方面,作为曾经遭受严重网络攻击中小国家,哥斯达黎加又格外强调主权与不干涉原则的适用,并且对于“胁迫”采取了仅威胁干涉而无需成功即可构成的低门槛主张。

总的来说,哥斯达黎加文件作为第10份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此类立场文件,较为清晰且积极地结合本国国情与需求表达了观点与主张,并非简单泛泛而论或是一味追随西方大国(但无可否认,在审慎、国际人道法等若干问题上也一定程度上受到西方政府立场或学术成果的影响)。这种通过经验反思与规范阐述所提出的立场,具有一定现实意义,也值得更多中小国家借鉴与参考。

附件

哥斯达黎加立场文件(英文).pdf

哥斯达黎加立场文件中文翻译.pdf

文稿 | 兰琦钰 于昊昆

编辑 | 兰琦钰

审核 | 黄志雄 赵子于 于昊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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